立法院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法案,修法放寬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涵蓋約莫27萬戶,其中台北市佔了三成,預估全國超過8000棟受惠。
圖片來源: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官網
行政院院會今年七月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立法院在9月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歷時僅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在朝野黨團及立委高度共識之下三讀通過。由於現行《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規定,僅部分老屋可適用都更之後的新容積,容積計算部分誘因過低,屋主意願普遍不高,為了加快都市更新因而修法。
內政部本次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實施容積管制之前,已有掛號申請建照的建築基地,在都更重建時也可擇優,以原建築容積計算容積獎勵,強化老屋屋主參與都更意願,加速政府都市更新計畫。根據台北市府統計,截至10月1日為止,目前申請原建築容積高於法定容積案件危老案共56件,其中待中央修法案有13件;另更新案有80件,其中19件待中央修法,修法後北市將有2,725棟合法建築物受惠。
此外,本次修法也明定條例修正實施之前,已經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並送地方政府審議案件,同樣也在新法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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