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呼應全球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歐盟更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要求進口產品依碳含量繳交CBAM憑證,以加速各國落實減碳進度,也因此許多國際大企業紛紛加入RE100倡議,共同提倡使用再生能源。而「再生能源」究竟是哪些?為什麼又有人稱「再生能源」引領未來發展?
根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3條第1項定義,「再生能源」指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能、海洋能、風力、非抽蓄式水力、國內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可永續利用之能源。
又以下5種為最常見的再生能源:
太陽能-指透過太陽能光電板設備,將太陽光與熱的輻射能轉為電能、熱能等動能。
生質能-指農林植物、沼氣及國內有機廢棄物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
地熱能-指源自地表以下蘊含於土壤、岩石、蒸氣或溫泉之能源。
海洋能-指海洋溫差能、波浪能、海流能、潮汐能、鹽差能等能源。
風力-指轉換風能為電能之發電方式;而近來常見的離岸風力發電一詞,指的是設置於低潮線以外海域,將風能轉為電能之發電方式。
且依照聯合國氣候行動指出,再生能源為自然資源所產生的能源,其特性為補充速度遠高於消耗速度,像是太陽能與風力,就是能不斷補充的能源,並且相較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等不可再生的能源,再生能源排放極少溫室氣體、甚至沒有排放。也因為如此RE100才會提出倡議,希望集全球企業的力量,以用電者需求角度向市場與政府發聲,促使再生能源的發展。
聯合國氣候行動認為,能源是氣候變遷的核心、也是解決的關鍵。因此,提出了5項需盡快轉型為「再生能源」的原因:
1.來源存在於生活周遭-據統計全球約有80%的人口仰賴化石燃料進口,但相較之下「再生能源」的來源就在人們生活的周遭,只是尚未得到充分地運用。如使用「再生能源」後,除了擺脫依賴進口之外,還能推動新的就業機會與實現經濟的多元化。
2.價格相較之下具有競爭力-隨著能源技術的進步,能源的成本也逐漸地下降。據資料2010年至2020年間,太陽能發電成本下降了85%,陸上和海上風能成本分別下降了56%和48%。依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IEA)觀察,儘管受到疫情影響,太陽能與風力發電的成本遠高於疫情前,但與煤炭、天然氣高漲的價格相比,仍具有競爭力。
3.減少空氣對健康的威脅-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統計,全球約有99%人口呼吸的空氣限制與威脅到他們的健康。使用「再生能源」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將有助於空氣品質的改善,排除健康的危險因子以及減緩地球暖化危機。
4.創造新的就業機會-據IEA統計,到2030年前淨零轉型可能讓石化產業領域失去500萬個工作機會,但乾淨能源領域預計將增加1400萬個工作領域,這還未包括氫氣等能源相關領域的職務,可見能源是能帶來更多的就業機會。
5.更具經濟意義-據聯合國資料指出,於2020年化石燃料業方面的支出約為5.9兆美元,到2030年時,轉投向再生能源的資源將降為4兆美元,其中包含技術與基礎設施的投資,以實現2050年的淨零碳排。以再生能源的前期來看,或許投入的成本不小,但長期而言,建立了自身高效、近零炭、無需依賴他國的再生能源,減低市場的牽制與增加彈性的電力來源,將擁有更大的益處。
不過,相信很多人在瀏覽永續能源的相關文章,應該也會看到「綠電(Green power)」的名詞,而「再生能源」、「綠電」這2個名詞經常被相互取代使用,但其實仍有狹義與廣義定義的差異;依照美國環保署(EPA)闡述可見,狹義的綠電代表那些提供最大環境效益的可再生能源資源和技術,像是太陽能、風力、地熱能、沼氣等。廣義的綠電,可說低排放或零排放的能源,基於此條件,歐盟執委會聯合研究中心將零排放的「核能」列為綠能,也因此受到廣泛的議論。所以,綠能與再生能源的字面意義,還是存在著些許定義的不同。
無論如何,低排放或零排放的能源,已經是未來必然的方向,不論是加入RE100的企業、行號公司甚至是ㄧ般民眾,都要更有意識我們處在轉型的風暴中,才能更加速通過轉型陣痛,以迎接真正低碳能源生活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