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應新制樓板隔音法規 強化認證程序打造優質寧靜宅 專訪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材料實驗室負責人李明賢博士
分戶樓板衝擊音規定條文於民國105年公布,後來因為種種理由延期至民國110年1月1日實施,由於中間已經歷3次展延,所以隨著新年度到來的確是勢在必行。依照新法第46條之6第1款第1目至第6目的規定,如果廠商所販售的隔音緩衝材有符合條列要求的話,當然就不需要經過審查與評定,但假設產品不符合條列標準的話,就必須透過政府指定的專職機構針對新材料、新工法、新設備先送實驗室進行試驗,然後將報告結果來送來評定,當通過評定,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取得認可證書後,才能在實際工程上使用。